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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社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6-10-14


各二级学院及部门: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批社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原网址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gsgg/90053490/858021769273413.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22年度到期(申请延期)的市(社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二)2023年度已到期的市(社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三)2024年度已到期或申请提前验收的市(社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和基础研究计划项目。(2024年度以后的项目需在科技管理系统填写验收书并提交)

二、验收方式

社发科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完善验收材料后,召开项目验收会议,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价,专家组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后评分并当场出具验收意见和结论。

三、验收材料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以下验收评价材料。

(一)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有调整事项的项目须提供调整相关审批资料;需市科技局同意调整的,应提供市科技局同意调整项目变更申请表(盖章件)。

(三)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市科技局已签署的复印件)。

(四)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五)项目任务完成相关佐证材料(所有验收证明材料附件必须与项目实施有关,并且是立项之后取得的)。

(六)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报告。

材料装订按照要求提供的材料(一)至(六)顺序装订,封面颜色自选,应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抬头: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计划类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负责人、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资料报送:准备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准备资料,送至科技处311办公室,由科技处统一报送教育局和科技局,校内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命名为“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申报负责人姓名”(例如应用基础研究+*****+***),压缩打包。请于2026年10月30日17:00前填写在线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点击网址

https://www.kdocs.cn/l/ce7DTFlFvEkD 上传资料

3.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33-2273330/18784548699

地址:行政楼311办公室

      附件1:验收申请表

  科技处        

2026年10月14日

  • 附件【验收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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